苍南县公安监管中心直饮水系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补充说明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公安监管中心直饮水系统工程项目(编号:A3303010410004202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补充提供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2、招标文件时间安排表作如下修改: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09时00分其他时间安排不作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如投标人已针对于原开标时间开具投标保证金保函的,原保函仍有效,无需重新开具。3、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余同)调整为2024年09月24日09时00分。
二、本补充文件未涉及的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公安局
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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