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马站镇龙魁线渔寮至下魁段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马站镇龙魁线渔寮至下魁段四好农村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705001001 )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 修改
1、工程量清单第600章总则子目号604-6-1调整为“604-5-1”,同时招标文件第八章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第600章总则子目号604-6-1调整为“604-5-1”。
2、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10“本工程第三方检测费(含施工检测、桩基检测等,施工质检等现场专项检测费)按温交〔2019〕14 号文(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内的相关条款执行、且该费用(现场专项检测费或第三方检测费等)含在本工程清单各子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修改为“本工程第三方检测费(含施工检测、超前地质预报等,施工质检等现场专项检测费)按温交〔2019〕14 号文(温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交通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内的相关条款执行、且该费用(现场专项检测费或第三方检测费等)含在本工程清单各子目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有关于“本项目路基开挖土石方的弃渣,其弃渣距离不分免费运距和超运距,优先满足本项目内路基填方、防护工程砌筑、绿化填方等本项目的需要。在用于本项目后剩余的弃渣承包人不得随意废弃、处置,应严格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文件《浙自然资规〔2020〕6 号》等文件内规定执行,统一交由苍南县马站镇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并在开工前明确处置方案。 ”均修改为“本项目路基开挖土石方,其产品距离不分免费运距和超运距优先满足本项目内路基填方、防护工程砌筑、绿化填方等本项目的需要。在用于本项目后剩余的产品承包人不得随意废弃、处置,应严格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文件《浙自然资规〔2020〕6 号》等文件内规定执行,统一交由苍南县人民民政府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处置,并在开工前明确处置方案。”。
二、补充
1、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若出现与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格式不一致的情况的,软件中可编辑修改的以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不可修改的内容以软件中的格式为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出的为准。
三、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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