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4]13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4〕43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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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县城中心区28-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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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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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875㎡,出让面积为34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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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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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县城新区体育场路以东、祥和路以南、同安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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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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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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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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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1,容积率1.8为地块开发适宜值容积率,容积率2.1为地块控规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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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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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和兼容的商业建筑面积之和≤62775㎡,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应大于等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5%且不大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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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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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应予以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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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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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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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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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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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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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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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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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98万元(不设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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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
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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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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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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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10 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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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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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 10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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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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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为准。
3、本地块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公共文化设施需沿路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给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4、本地块建筑布局及风格最终以县国土空间和城市规划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审核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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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4 年 7月 15日 10时00分至 2024 年 7月24日16 时00分。
六、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4 年 7月24日16 时00分。
七、本地块竞得人须负责代建地块周边体育河河流面积6621㎡及县城中心区28-2地块(公园绿地)4972㎡ 、代建苍南县县城新区渎浦小学改扩建工程,代建项目由地块竞得人自行发包施工,建设验收后移交给县城市建设中心。代建项目的建设要求、价款支付、违约责任、履约监管,验收移交等具体事项按照《县城中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南县县城新区渎浦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执行
八、《县城中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南县县城新区渎浦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内容条款请咨询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联系人:朱先生,15158522059)。请有意向的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须向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咨询,并全面阅读和充分了解《县城中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南县县城新区渎浦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具体建设标准及要求,以免构成违约,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对《县城中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南县县城新区渎浦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内容没有异议并全部接受。
九、本地块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签订《县城中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南县县城新区渎浦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则视为违约,出让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县城中心区28-1地块东侧规划体育河及28-2地块(公园绿地)建设工程代建合同》、《苍南县县城新区渎浦小学改扩建工程全过程代建合同》与苍南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本地块挂牌出让起始价45198万元不包括地下空间出让价款,地下空间出让价款及利用要求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十二、本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房票购买房源,竞得人须保证使用房票购房者与其他购房者享受同等待遇,具体房票政策请咨询苍南县住建局(联系人:韩女士,联系电话:13958788369)。
十三、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竞得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
十四、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68885669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