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A330327048000084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镇通港路(白河路至西一街)道路改建工程-配套设施工程已由龙港镇人民政府以龙政投〔2017〕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金额约 122 万元。项目概况:龙港镇通港路(白河路至西一街)道路改建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招标工期为 6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 苍南县龙港镇通港路。
2.2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专业承包能力。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人须是苍南县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库(第二期)内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3、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20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4日9:30,地点为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9月20日。
5.4 答疑时间:2019年9月23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577-59902530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77-68810100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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