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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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审批中心西面停车场工程已由龙港镇人民政府以龙政投〔2019〕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龙港镇 ,投资金额约73万。工期为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停车场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专业承包能力。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人须是苍南县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库(第一期)内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3、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19年4月23日――2019年4月25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人或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30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6日。
5.4 答疑时间:2019年4月28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人企业诚信入库工作及网上报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注册及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请参照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苍南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诚信库入库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企业诚信库入库的补充通知》,详见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7.3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应当及时录入企业诚信库内,若因企业诚信库信息过时或资料不齐全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否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洪女士
电 话:0577-59889058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577-68810100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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