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18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印艺小镇客厅项目监理已由龙港市经济发展局以龙经发投〔2020〕17号【项目代码:2020-330383-88-01-11402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龙港市印艺小镇A地块,龙港市世纪大道南侧、松阳路西侧、复兴路北侧、兴业路东侧。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25069.45 平方米(约 37.90 亩),其中代征公园绿地面积 1747.02 平方米,代征道路2749.78平方米;总净用地面积 20772.75 平方米(约 31.16 亩)。主要包括龙港市印艺小镇客厅功能用房、公园绿化、道路、广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建设;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629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57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724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约4.2315亿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约3.2768亿元。本次招标范围为对印艺小镇客厅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前期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和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或组成联合体),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备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执业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无在建监理工程,同时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中关于项目总监的规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资质与人防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及以上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可以为任何联合体成员之一)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投标人须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省外企业须已办理进浙承接业务备案,且在有限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9月5日――2020年9月9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30日09:30,地点为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9月5日至2020年9月10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9月11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 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 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倪先生
电 话:0577-68660154
招标代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0577-68882000
龙港市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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