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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龙港市河底高停车场工程
发布时间: 2020/8/31   访问次数:   

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177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河底高停车场工程已由龙经发投【202013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8900平方米,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道路、给排水、园林绿化及景观、路灯、交通等市政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预算320万元,工期为9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投标人须是龙港市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库(第一期)内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8月31日至202093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98下午1500,地点为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831日至202093

5.4 答疑时间:202094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8. 联系方式

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人:彭女士                         人:温先生、周先生

   话:13958768158                       话:1532502336118966255128

 

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

温州浦发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0831


附件:
1、河底高停车场招标文件.doc
2、龙港市河底高停车场.xls
3、河底高停车场工程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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