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湖振线道路整治工程(国网龙港220KV变电站-龙陵大道北侧湖振线桥梁)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龙港市湖振线道路整治工程(国网龙港220KV变电站-龙陵大道北侧湖振线桥梁)》(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085001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补充
招标文件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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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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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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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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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提前不奖励;每延期1天,罚人民币3000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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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提前不奖励;每延期1天,罚人民币5000元,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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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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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竣工,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每延期一天,罚人民币3000元,尾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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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必须按照合同工期的时间竣工,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每延期一天,罚人民币5000元,尾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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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中共龙港市委基层治理委员会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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