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大坡村(104 国道)下前山三改工程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灵溪镇大坡村(104 国道)下前山三改工程(招标编号:LXZB20241025)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的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原招标文件12页、22页及84页中的“10)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2024年 月 日之后(含当日)发布方为有效)。”;更改为“10)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的证明(2024年10月15日之后(含当日)发布方为有效)。”。
二、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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