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帘采购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LGCG202009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帘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8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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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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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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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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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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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文件P12、P13、P14“★阻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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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打★的项目作为实质性技术指标,必须单独提供检测报告。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检测报告原件中显示的技术指标不符合采购需求,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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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打★的项目作为实质性技术指标,须提供检测报告(单独提供或与其它性能检测报告合并提供)。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或检测报告原件中显示的技术指标不符合采购需求,视为无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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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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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文件P47-48,评分细则“1、货物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响应情况(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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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须提供(1.卷帘面料、2.布帘面料、3.纱帘面料)的检测报告原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带“▲”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未带“▲”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 1、检测报告上必须附有面料产品小样,小样与投标所提供面料样品一致。 2、检测报告上的送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每项产品带“▲”技术参数需在同一份报告上显示。 4、需提供2019年1月1日后带有国家计量认证(CMA)标识的。(原件查验,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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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货物中的各项配置要求的响应承诺情况,由评委进行评议并评分,须提供(1.卷帘面料、2.布帘面料、3.纱帘面料)的检测报告原件,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0分,带“▲”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4分,未带“▲”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 1、检测报告上必须附有面料产品小样,小样与投标所提供面料样品一致。 2、每项产品带“▲”技术参数需在同一份报告上显示。 3、需提供2019年1月1日后带有国家计量认证(CMA)标识的。 4、提供检测报告原件查验,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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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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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文件P49,评分细则“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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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自有生产场所(3分):拥有固定生产场所,且面积在10000平米(含)~20000平米(不含)的,得 1 分;面积在20000 平米(含)~30000 平米(不含)的得2分;面积在 30000 平米(含)以上的得 3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厂房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或土地证扫描件或影印件)供货前采购人保留实地考察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如生产厂房面积与投标文件中提供厂房租赁合同不一致,将取消中标资格。原件查验,不提供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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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0-3分):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实力、财务状况、营业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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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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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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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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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04日 1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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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0年08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龙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621006
质疑联系人:王让仁
质疑联系方式:13566107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苍南大厦1单元401室
传 真:0577-64790868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385810
质疑联系人:林乃鹏
质疑联系方式:15057385810,151577816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龙港市财政局财政监督科
地 址:龙港市财政局
传 真:0577-6808161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808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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