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元店村至新安社区“四好农村路”工程第JD01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
第一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布第一号补遗书(共 1 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补遗书为准。
招 标 人:苍南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单位: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备案日期:2022年9月15日
第一号补遗书
一、对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8页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问题,浙江省交通厅公示的AA企业可免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只需要在八、资格审查资料最后提供网页截图即可?
答:是。
问题2:招标文件第112页备注提到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与报名时一致,但报名系统中只涉及项目经理,如何处理?
答:备注1内容修改为“1、我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报名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1、补充上传本标段工程预算资料。
以下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