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 告
A3303270480000304001001Z0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苍南绿能小镇城市客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苍南县海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苍南绿能小镇城市客厅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2.2 建设地点:苍南县沿浦绿能小镇规划区。
2.3 建设规模:苍南绿能小镇城市客厅位于沿浦镇盐场绿能大道东边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7984㎡,总建筑面积28000㎡(包括地下室),项目总投资约16924.26万元。
2.4 施工现场及变化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设计(含代征用地范围)、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设备采购、负责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内容,具体包括工程规划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本工程所有的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含代征用地范围)、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专项设计包括基坑维护设计、精装修(除商务宾馆外)设计(除商务宾馆外)、外立面设计、照明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燃气工程设计、景观绿化设计、道路设计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基坑围护、结构、建筑、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外立面、精装修(除商务宾馆外)、建筑智能化、消防工程、景观绿化、道路、综合管线(含电信、网通、华数、联通、移动等管线施工)、照明系统、电梯、空调、燃气工程、围墙、代征道路等施工内容。本项目所有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具体包括电梯,中央空调、沙盘、展示馆照明系统、精装修(除商务宾馆外)材料、大型LED显示屏或其他、电器、必要的工作生活配套设施等所有涉及本项目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和②(接受联合体):
①、投标人具有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②、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省外企业须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和《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有效期内)。(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若为省外企业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设计单位若为省外企业须具有《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
3.3项目班子成员
3.3.1项目负责人(设计与施工各一名):1、设计需要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2、施工需要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应提供缴费期限为投保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3.3.2项目班子成员:项目负责人2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2 人,质检员 1 人,安全员 2 人。
3.4其他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3.5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允许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与(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由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可以为任何联合体成员之一)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文件等材料统一于2018年1月20日——2018年1月25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cnztb.com.cn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海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人: 郭先生
电 话:15958711580 电话: 0577-68800058
苍南县海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