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委党校(温州市委党校苍南分校)新建工程-附属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委党校(温州市委党校苍南分校)新建工程-附属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0965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补充及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4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点投标保证金的第2条第(二)项中: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2020年3月30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现修改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2020年5月6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单位:中共苍南县委党校
代理单位: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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