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灵江山海协作区玉灵路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对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人疑问材料,现答复如下:
1、因征地原因本工程将有可能只实施9米宽主机动车道路部分,若中标人有力量协调,将招标范围内的主机动车道路全部实施。
2、根据现场实际招标人要求增加与园区一路交叉口部分的工程量,该部分工程量为暂定量,标后按实调整,详见工程量清单,原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清单为准。
3、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工期的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需积极准备进场,先行施工水泥搅拌桩部分。
4、原招标公告中的工程造价含排水工程造价,请各投标人注意。
5、其他具体事项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州灵江山海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招标答疑(温州灵江山海协作区玉灵路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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