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桥墩镇新村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补充答疑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桥墩镇新村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0950001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补充
1、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
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增加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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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
间现场防控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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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苍南县桥墩镇新村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项目编号:A3303270480000950001001)疫情防控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严密细致、措施到位,确保招投标活动便捷高效、平稳有序,根据“少接触”的原则。招标会议疫情防控措施方案如下,所涉及单位及参加会议人员应积极配合:
(一)、现场防护措施
1.每家投标单位只可委托 1 名本单位人员参加投标,投标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附件-投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开评标会议现场建立登记问询制度。招标人、代理机构按照疫情防控响应的有关要求,做好开评标活动现场人员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核对健康码、口罩佩戴、手部卫生消毒等各项工作,并询问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近 14 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湖北、较重疫区及国外的旅行史,了解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和发热病人接触史。
3.开评标现场听从代理机构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就坐(每人间隔一个座位就坐),不得聚集喧哗并随意走动。
4.加强个人防护及开评标场所消毒工作。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都应当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严格执行开评标场所消毒制度。开评标场地配备消毒器具,使用前后,进行清理消毒工作。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加大座位间隔、缩短工作时间。参加招标活动的评审专家、中心监督人员、招标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5.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代表离开开标现场,但应保持通讯畅通。
6.严格落实执行现场开标及评审法律规章制度。
(二)、响应预案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2.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主要症状:咳嗽(症状严重,干咳为主,伴有痰音,喘息,影响睡眠) ;发热(高热持续 72 小时以上) ;全身精神差,食欲差;潜伏期 2~14 天,平均7天等。遇到有以上相应症状者,应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并立即报告上级,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隔离、消毒、疏散等措施。
3.若有发现疑似病症,第一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应立即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提供疑似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的相关信息。不得延误。
4.开标室、开标现场、评标室有人员出现疑似症状,除劝(送)其去医院就医外,尚应采取以下措施:
(1)同其直接接触的人员,应到医院体检;
(2)场所进行封闭消毒;
(3)确诊为新型肺炎病人,则对有关人员采取隔离措施,有关场所实行封闭消毒,现场禁止人员进出,实行隔离。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不足之处应严格按省、市、县防疫政策及相关文件执行;
2、投标现场须进行体温测量,如体温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交易中心(或招标人、代理机构)的数据为准;
3、投标人在递交标书等阶段健康码出现红码、体温出现异常等情况,可能引起投标文件被拒收或出现隔离情况,所导致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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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原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证照批准件在招标过程中,是不可以使用的。”的规定,现更正为:“按各建设厅现行规定要求执行,电子证照批准件亦可以使用。”
4、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 页:
“5、投标及开标活动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派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拟派注册建造师)参加,参加人员身份符合性审核确认要求如下:
(1)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如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须出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连续三个月“已到账”社保证明,并且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更改为:
“5、投标及开标活动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派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即投标拟派注册建造师)参加,参加人员身份符合性审核确认要求如下:
(1)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如委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原件、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须出具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连续三个月“已到账”社保证明,并且该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若投标施工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则须提供该施工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期间内的有效社保证明)、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附件-投3:
开标现场投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开标时随身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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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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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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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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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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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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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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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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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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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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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是否正常? □正常 □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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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健康异常情况? □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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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其他不适?□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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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确诊病例接触?£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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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最近14天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否 □是
所在(途径)地: 前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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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4天是否存在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境外人员接触情况?□否 □是
接触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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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拟派上述人员参加苍南县桥墩镇新村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开标活动,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信息有误或缺失,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参加人员(签名):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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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招标人或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测量体温”后进入投标现场。
2、投标单位应严格落实参投人员的健康申报和真实性承诺制度,如实填写本表, 以下人员应自觉回避:最近 14 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出现发热(超过37.2 度)、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来自(途径)重点疫区且隔离未满 14 天的。
3、如现场两次复测体温大于 37 度的或健康码为红黄色的人员,应及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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