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三)
1、各投标人: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苍南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第48号)文件精神,现将苍南县江南再生水厂(江南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全过程工程招标文件的时间安排作如下修改:
原:
修改为:
2、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用钉钉直播的方式进行,具体开标场地指引待现场人员安排。
3、招标文件其余未涉及内容不变。
温州市苍南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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