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灵溪镇(县城新区)南扩区西埕村至灵沙公路四好农村路工程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灵溪镇(县城新区)南扩区西埕村至灵沙公路四好农村路工程》(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065001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补充
1、招标文件P33附录5项目总工资格审查条件由“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修改为“有公路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P165-166第102.14计量与支付 “1.计量”项下内容第(5)款,相关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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