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桥莒公路地质灾害应急整治工程项目
答疑及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桥莒公路地质灾害应急整治工程项目》(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558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答疑
1、根据招标公告-条例3.2业绩要求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的描述: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公路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新(改)建三级及以上公路边坡(高度不少于 30 米)工程。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 (1)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2)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工程(标段) 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复印件;(4) 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 《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上述资料中若无法体现其业绩规模的,则须另行提供相应业绩规模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根据浙江交通诚信平台规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属于养护类业绩。养护类业绩不予在浙江交通诚信平台公开,无法从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招标文件业绩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矛盾,限制了潜在投标人。故要求业主单位考虑实际情况,更改招标业绩的要求条件。
答:招标文件作如下调整:
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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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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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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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28第3点资格审查标准第(4)点内容中;
以及招标文件P58第2.1.2条资格审查标准第(4)点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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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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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公路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的,此项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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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35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注解内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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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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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从“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打印的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公路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的,此项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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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P59
第2.2.2条款评标基准价计算办法
(第二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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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所附业绩未按要求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全部公开,并提供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的除外)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不含 5 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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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评审及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所附业绩(公路边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除外)未按要求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全部公开,并提供带有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打印件的除外】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不含 5 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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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充
1、招标文件中关于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的描述(招标文件P70序号29第20.1条目号、招标文件P93第20.1条款、招标文件P119第2.8条),保险费率均由“5‰”调整为“4‰”。
三、本补充文件、答疑未涉及的其他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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