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矾山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矾山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编号:A3303270480000975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修改
|
序号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直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的,下述三个保证金账户成功汇入任意一个账户均可。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
银行账户:397477286954
②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账户:1203284038000053289
③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01000232237066000062
行号:402333611014
|
(一)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用直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的,下述三个保证金账户成功汇入任意一个账户均可。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到达规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帐户汇出,不得现金解入,不得通过投标单位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须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
①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南支行
银行账户:1203284038000053289
②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灵溪支行
银行账户:397477286954
③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201000232237066000062
行号:402333611014
|
二、本补充文件与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苍南县税务局
杭州浙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