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政府采购公告 编号:ZC2005017
经批准,苍南县招投标中心决定公开采购龙港镇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垃圾自卸车和自动箱式自卸车等设备,现欢迎有能力的供货商报名参加。现将询价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采购内容: 项目一、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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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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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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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吨尖头垃圾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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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柴动力、方向盘带助力器、底盘双大梁、带空调、轮胎16层(尼龙胎)车箱拦板高度:65公分、长:3.25米、宽:2.2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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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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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二、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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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及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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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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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吨自动箱式垃圾自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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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柴动力、方向盘带助力器、底盘双大梁、带空调、轮胎16层(星龙胎)地面至箱底高度:1.4米、总高度:2.9米、加往上开的自动后门(开启后离车箱顶20-30公分)车箱长:3.7米、宽度:2.3米、高度: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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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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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或销售企业,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技术力量和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从事该类型专用车辆生产(销售)的业绩;
3.有能力在温州市提供长期服务;
4. 免征车辆购置附加税;
5.取得国家有关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认证资质证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供应商及产品在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需装订成册):
1.报名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备查;
3.产品制造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
4.近3年内同类产品的销售服务业绩;
5.供应商及制造商简介、产品样本及有关技术资料、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6.如果是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四、采购人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并进行综合比较。预审合格并接到投标邀请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且每种车辆的品牌只邀请一家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参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请报名供应商准备好上述资料并于2005年 10 月 24日9时-11时30分,14时-16时30分送达或邮寄至苍南县招标投标中心(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邮编325800),邮寄须在截止时间前到达方为有效。
报名地点: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政府采购科(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四楼)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0577-68708512 传真:0577-64763236
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2005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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