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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人民法院网络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0/6/8   访问次数: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苍南县人民法院网络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106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苍南县人民法院委托,就网络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ZC2010031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网络设备(具体参数要求见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最终以采购文件发出为准。)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50万元(含)及以上;

4、供应商须具有行业同类项目业绩与案例;

5、投标供应商须在苍南地区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网点或与苍南县本地有能力提供售后服务的企业签有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1067 2010613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政府采购科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1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0618 09: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政府采购科

七、谈判时间:2010618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2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及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或原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的复印件携带备查);

b).供应商须具有行业同类项目业绩与案例;

c).投标供应商须在苍南地区设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服务网点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或原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的复印件携带备查)或与苍南县本地有能力提供售后服务的企业签有售后服务委托协议原件及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已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成功注册入供应商库的,以上所要求提供资料只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708605

传真:0577-68708605

附件:2010031网络设备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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