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城西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及消防员制服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苍南县灵溪镇城西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及消防员制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741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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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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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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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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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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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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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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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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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城西专职消防队个人防护及消防员制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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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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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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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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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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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2017年12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发售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时代都市御园15幢207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 月28日 9:30
七.投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八.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 9:30
九.开标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7000.00元(柒仟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非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报名资料:
a、报名登记表(可在附件中下载);
b、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者身份证复印件;
c、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d、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以上报名资料中所需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将上述资料整理后装订成册,经核查合格后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5.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0301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2、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时代都市御园15幢207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7-827888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财税大楼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