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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苍南县平原引供水河边堂至钱库加压泵站管道扩容工程勘察设计(含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7/11   访问次数:   

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平原引供水河边堂至钱库加压泵站管道扩容工程勘察设计(含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平原引供水有限公司委托,就苍南县平原引供水河边堂至钱库加压泵站管道扩容工程勘察设计(含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7198-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2.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苍南县钱库镇境内, 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如下:

本次工程招标范围为苍南县平原引供水河边堂至泵站管道扩容工程,管道长约3.5km,管径DN1600。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461.09万元。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设计标准采用:

1)、SL252-2000《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

2)、GB50013-200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3)、GB5749-2006《生活引用水卫生标准》;

4)、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国家现行的设计标准、规程、规范和规定。

2.3 招标范围:本次勘察设计(含可行性研究)招标设一个标段,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图纸及施工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

2.4 服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测量成果;

2)合同签订后50天内,提交项目勘察成果;

3)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份数:暂定15份,按需提供)

4)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后,20天内提供初步设计送审稿;(份数:暂定20份,按需提供)

5)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20天内提交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根据工程项目进展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提供;(份数:暂定15份,按需提供)

6)施工现场配合期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0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需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测绘、设计、咨询能力,并有能力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及履行合同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4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标授权人代表(开标现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7年 7  12日至2017年 7  2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  2  9:30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7年 8  2  9:30

八、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30000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b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c、报名登记表。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最迟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日前),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平原引供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尤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291915

地址:苍南县龙港镇西城5605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7002

传真:0577-68877006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附件:
1、招标文件第2稿(苍南县平原引供水河边堂至钱库加压泵站管道扩容工程勘察设计)修改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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