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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2/8   访问次数:   

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苍南县教育局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授权,委托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 PPP 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限定为9家),欢迎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主体。

一、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CNDL2017421

 

二、采购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 PPP 项目

2.2项目授权主体:苍南县人民政府

2.3项目实施机构:苍南县教育局

2.4项目性质:新建+改建

2.5项目合作模式:BOT+ROT

2.6项目合作期:15 年(其中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12 年)

2.7股权比例:项目建设成立专门 PPP 项目公司,其中社会投资人占股 95%,政府方占股 5%

2.8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成交社会投资人、政府方出资代表设立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及其附属设施。

2.9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10投资规模:依据项目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项目建设投资93930.9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最终以苍南县主管部门审定的项目竣工决算为准,其中工程费用77691.48万元(含教学设备费 4932.6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239.42万元(含征地费12168万元,征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由政府方负责,所产生的补偿费用包干并计入总投资,超过该费用部分由政府方承担),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11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涉及苍南县各类中学、小学,共计7所,各校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1)苍南县三禾高级中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119601平方米(合179.39亩),总建筑面积约67000平方米。办学规模:60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2400人。总投资33000万元。

2)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37891平方米(合56.8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24284平方米(合36.4亩),原灵溪镇第十中学(渎浦中学)用地面积13607平方米(合20.4亩)。总建筑面积约2341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9310平方米。办学规模:48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2160人。总投资9000万。

3)苍南县灵溪镇第五小学(县体育运动学校)改扩建工程:总用地面积34952.88平方米,折合52.5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19919.13平方米,折合29.9亩,原学校用地面积15033.75平方米,折合22.5亩。总建筑面积约29990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22380平方米。办学规模:45个班级(其中小学36,初中9班)、全日制在校生2025人。总投资11000万。

4)苍南县灵溪镇第七小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3660平方米,折合50.49亩,其中原学校用地面积3120.6平方米,折合4.68亩,代征道路用地面积245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7215平方米。48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2160人。总投资9230万。

5)苍南县龙港镇宏程小学:总用地面积18451平方米(合27.68亩),总建筑面积197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100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办学规模36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440人。总投资9897.8万元。

6)苍南县金乡镇第五小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32358.56平方米(合48.54亩),其中新征用地面积33854.07平方米(其中原学校占地面积2545.9平方米一起办理征用手续),另外红线外道路代征面积1495.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577平方米,其中新建地上建筑面积16244平方米,办学规模为48个标准班级。总投资8290万。

7)苍南县桥墩镇第二小学建设工程:总用地面积20639.2平方米(合30.96亩),总建筑面积1485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528平方米,半地下室建筑面积1330平方米。办学规模:36个班级、全日制在校生1512人。总投资6887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3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截至2016年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以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4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应能够提供银行存款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证明【以申请人提供的开户许可证及基本户银行存款为准,银行存款证明材料有效时间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前一个月内均有效】;

3.5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获得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未使用授信额度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以申请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金融机构授信证明为准】;

3.6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2012121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5亿元及以上的PPP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采购协议或出资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如同一项目提供多种证明文件,时间认定以签订时间最晚者为准】;

3.7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方)近五年(2012121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亿元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或EPC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交工验收证明,且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应符合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时间以竣交工验收证明签发时间为准】;

3.8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的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准】;

3.9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的设计资质证书为准】;

3.10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申请人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月以内均有效】;

3.11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截止时点:申请截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使用方式:提供资格预审评审小组作为评审依据】;

3.12申请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在资格预审会议当日没有被苍南县或温州市或浙江省或住建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资格预审会议当日申请人没有被苍南县住建局或温州市住建委或浙江省住建厅(含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或国家住建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

3.13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C、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

D、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14拟派项目公司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任本项目的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要求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如为联合体申请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在55周岁以下(指身份证明出生日期为1962121日以后),并提供在本单位六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要求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2个月以内均有效】;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要求提供职称证书】;

5)拟派项目财务总监具有高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要求提供职称证书】;

3.15拟派的施工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在社会资本中标后,按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提供。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本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4.2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均可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4.3详细资格预审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5.2 资格预审文件和相关资料的下载地址为: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www.cnztb.com.cn)。

5.3 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发放时间:从2017128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以现金的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159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江湾路环保大厦,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日电子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文件中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及递交截止时间与本公告不一致时,以本公告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县分网(Http://www.cnztb.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温州大道718号雅特尔大厦六楼

联系人:占日红   张笃霖   吴肖峰

电话:139577744450577-28877702

传真:0577-28877770

项目实施机构:苍南县教育局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第十中学旁

联系人:老师

电话:0577-64751712

同级采购监管部门:苍南县财政局

电话:0577-59867927

2017128


附件:
1、苍南县2017年学校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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