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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政府采购2007年第10期)
发布时间: 2007/3/16   访问次数:   

 

关于苍南县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07-03-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ZC2007010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物业管理,包括保安、保洁、会议服务、绿化养护、设备日常维护、厨房外包(餐饮服务)等服务

服务期限:1年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500万元(含)及以上

必须具备国家物业管理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管理机关写字搂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或具有三星级(含)及以上酒店宾馆资质

3、有能力在苍南县提供保安、保洁、会议服务、绿化养护、设备日常维护、餐饮服务等后勤保障服务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布:

时间:2007-03-16至2007-03-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招投标中心(或网上下载)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出示的资料: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副本原件或原工商登记机关确认的复印件携带备查)

3、物业管理资质证明文件、三星级(含)及以上酒店宾馆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企业简介;5、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原件携带备查)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经采购人核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投标。(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式三份,并分别装订成册)。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04-06 上午9:0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七、开标时间:2007-04-06 上午9:00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招投标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元):

36000.0

 

交付方式:现金/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开户银行及账户:苍南县招投标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203284029200215844

九、其他事项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苍南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杭办大厦1号楼5楼E座

联系人:苏先生,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633285,13758873285,0571-88107579

传真:0571-881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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