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政府采购 >> 采购公告
浙江省第三届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暨温州市第七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活动布置服务
发布时间: 2016/3/8   访问次数:   

关于浙江省第三届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暨温州市第七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活动布置服务的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托,就浙江省第三届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暨温州市第七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活动布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 CNDL201602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浙江省第三届畲族风情旅游文化节暨温州市第七届瓯越“三月三”畲族风情旅游节活动布置服务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名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发布:

时间:201638日至2016314(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集中购买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他时间购买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203室;     

标书售价():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318   0930

六、投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开标时间:2016318  0930

开标地点: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九、供应商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应出示的资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名登记表。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复印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查),本次报名所提交资料仅作为报名之用,并不作为投标时的资格审查依据,最终资格审查是否合格以投标时提交资料为准。

十、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203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38772079

传真:0577-85695867

招标文件(2).doc


作者:cnztb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