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更正人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苍南县财政局财税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CNDL2018450-1
四. 报名开始时间:2018-08-29
五. 报名结束时间:2018-09-05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0 15:00:00
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8-09-10
八. 开标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 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8-08-28
十. 更正理由:
评分细则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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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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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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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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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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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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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标细则中技术资信评分第2点“供应商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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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2013 年以来同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荣获地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2 分;荣获省级主管部门 颁发的荣誉证书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4 分;荣获部级(国家级) 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6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个项目多次重复获奖按最高奖计分, 开标时携带获奖文件原件备查。),本项最高得 1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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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2013 年以来同类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荣获县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1分(最高得1分);地市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2分(最高得2分);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得 3 分(最高得3分)。(单个项目多次重复获奖按最高奖计分,开标时携带获奖文件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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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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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标细则中技术资信评分第2点“供应商获奖情况”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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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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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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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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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标细则中技术资信评分第1点“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资信及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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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供应商资信、技术实力等综合情况,由评委比较打分, 本项最高 6 分; 优:6-4 分;良:3.9-2 分;一般:1.9-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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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投标供应商资信、技术实力等综合情况,由评委比较打分,本项最高8分; 优:8-6分;良:5.9-3分;一般:2.9-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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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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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标细则中技术资信评分第1点“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资信及其他情况”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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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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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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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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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评审办法评标细则中技术资信评分第3点“人员配置情况”第一小点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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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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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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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更正内容如果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更正人名称: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2幢20号
联系人:金胎
联系电话:0577-64199599
传真:0577-6471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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