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7)第 29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函[2017] 24号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台商小镇范围43-5-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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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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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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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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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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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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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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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台商小镇范围43-5-A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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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溪镇红星村,苍南大道以东、成功路(原祥和路)以南、兴园路以西、玉苍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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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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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16780平方米,其中连廊平台面积≥3380平方米、公共厕所面积≥50平方米,建筑高度≤100米,容积率≤1.07,建筑密度≤46.2%,绿地率≥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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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金融、批发零售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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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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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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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块的规划设计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和要求: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申请参加;2、外地企业竞得后须在苍南县域内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县域内企业竞得后也可在本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3、本地块带方案出让,竞得后须按苍南县台商小镇范围43-5-A地块总平面图进行建设,方案设计范围内总建筑面积16780平方米,竞得人要与前期方案设计单位做好对接,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支付前期方案设计费;4、本地块商业、办公用房可分割转让(销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小于100平方米。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7 年 10 月 18 日至2017 年 10 月 22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7 年 10 月 23 日 8:30 时至2017年 11 月 3 日 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 11 月 3 日11: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7 年 11 月 3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7年 10 月 23 日 8:30 时至2017年 11 月 3 日 15:00 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费等税费,竞得人须另行支付。
十一、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 南县 国 土 资 源 局
苍 南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中 心
2017年 9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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