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4)第 2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3)324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金乡镇大桥头村返回地(招拍挂)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 买 保 证 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
| 苍南县金乡镇大桥头村返回地(招拍挂)地块座落于金乡镇城北大街以西 |
规划总用地面积2287.2平方米,出让面积2287.2平方米(3.43亩), |
住宅用地 |
≤1.8且≥1.0 |
≤30% |
≥30% |
该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4117平方米,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
住宅为70年 |
380万元 |
80万元 |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 3月 18 日至 2014 年 3 月 19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2014年 3 月 20 日8:30时至2014 年 4 月 2 日11:00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 4 月 2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4 年 4月2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4年 3 月 20 日8:30时至2014年 4月 2 日15:00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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