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海挂告(2017)第4号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报经浙政海审〔2017〕45号、浙政海审〔2017〕46号文件批准,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新城XC-A30等4宗地块的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挂牌出让海域位置:苍南县江南涂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具体组织实施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海
区块
|
出让用海面积(公顷)
|
海域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投资
强度
(万元/亩)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容积率(FAR)
|
建筑
密度(D)
|
绿地率(GR)
|
建筑高度(米)
|
其他
要求
|
1
|
龙港新城XC-A30宗海
|
规划用海面积70255.6平方米,出让用海面积70425平方米(约106亩)
|
工业用海(用地)
|
1.2~2.0
|
≤50%
|
≥15%
|
<36
|
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50
|
3833
|
≥150
|
767
|
2120
|
2
|
龙港新城XC-A04-b1宗海
|
规划用海面积11321.3平方米,出让用海面积11321平方米(约17亩)
|
工业用海(用地)
|
1.2~2.4
|
≤50%
|
≥10%
|
<50
|
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50
|
510
|
≥150
|
102
|
340
|
3
|
龙港新城XC-B50宗海
|
规划用海面积145225平方米,出让用海面积145660平方米(约218亩)
|
工业用海(用地)
|
1.2~2.4
|
≤50%
|
≥10%
|
<50
|
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50
|
8085
|
≥150
|
1617
|
4360
|
4
|
龙港新城XC- B53宗海
|
规划用海面积128965.4平方米,出让用海面积129140平方米(约193亩)
|
工业用海(用地)
|
1.2~2.4
|
≤50%
|
≥10%
|
<50
|
非生产性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
|
50
|
7168
|
≥150
|
1434
|
3860
|
三、宗海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宗海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1)苍南县龙港新城XC-A30地块: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15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2)苍南县龙港新城XC-A04-b1地块: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3)苍南县龙港新城XC-B50地块: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654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4)苍南县龙港新城XC-B53地块:凡项目经准入审查通过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820万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工业企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参加竞买,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海域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成交价即为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填海造地费用和契税等税费。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 11 月 2 日至 2017 年 11 月 6 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八、申请人可于 2017年 11 月 2 日 17:00 时(工作日)之前到苍南县经信局提出准入审查申请。苍南县经信局将在 2017 年 11 月 6 日17:00时(工作日)前告知其审查结果。
申请人可于 2017 年 11月 7 日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11:00 时之前(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 2017 年 11 月 20 日 11:00 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7 年 11月 20 日 11: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本次海域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 2017年 11 月7 日 8:30 时至 2017 年 11 月 20日 15:00 时(工作日)。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26
开户单位: 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 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海洋与渔业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