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苍南县龙港镇东排村民委员会就苍南县东瓯大酒店承包租赁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苍南县县域内的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参与竞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人:苍南县龙港镇东排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地址:苍南县龙港镇纺织三街28号。
二、招标项目名称:苍南县东瓯大酒店承包租赁经营
三、承包租赁经营期限:四年(计算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个人承包租赁经营: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完成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的自然人或自然人联合体(必须是苍南县县域内的自然人,以身份证的住址为准)。
五、报名、购领标书时间:2010年 9月 25 日至2010年 9月 30 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区
(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
注: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自然人联合体的必须每个自然人都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到位签字确认。 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方式及承包价:
方式:以竞标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承包价:四年承包经营的起始价为500万元人民币,投标方报价不得低于此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七、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必须在签定合同之前向发包人指定的帐户打入足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金额:150万人民币)。承包期满后待所有资产清理完毕并且双方达成一致后,无息退还。
八、考察、答疑时间: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苍南县东瓯大酒店实地考察;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发包人,答疑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 10 月 11日16:00时止,发包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集中答疑。
九、投标书送达时间及地点:2010年 10月 22 日下午15:30时止,将投标书(正本壹份、副本四份,并装订后装袋密封)送达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报名区,逾期发包人不再受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2010年 10 月 22 日下午15:30时,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十一、投标担保: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采取投标人直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数额必须按规定数额(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进行提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本项目由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发包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帐户:1203 2840 2920 0215 844
注:1、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上述账号存入后,应持银行存款单原件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2、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姓名必须与投标书的投标人姓名一致,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及其他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联合体的可以以其中一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发包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三、发包人联系电话:0577-68687581
联系人: 陈先生
中心联系电话:68708510
苍南县龙港镇东排村民委员会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0
年9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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