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82号令)、《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参照《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招标投标办法》(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8号令)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标投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交〔2014〕192号)等有关规定,灵溪至马站(途经甬台温高速复线)客运班线经营权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苍产告字[2020]11号
二、项目名称:灵溪至马站(途经甬台温高速复线)客运班线经营权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灵溪至马站(途经甬台温高速复线)客运班线经营权。
五、线路经营期限:本次经营期限确定为4年。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范围为县内班车客运经营及以上,经营规模为四类客运班线及以上。
3、自2017年6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
6 个月内未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属地县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
注: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异地投标人中标后需在苍南注册设立营运机构。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省、市、县重点安全监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人代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2日—2020年06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自2017年6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
6 个月内未连续发生两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需属地县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获取地址: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
4、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时止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3日09:30时止。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
十一、开标地点: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以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十二、刊登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cncn.gov.cn/col/col1532683/index.html)
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58702229
2、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点: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82000
传
真:0577-68882001
3、监督机构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13858798118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站南路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