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LGJS151021—057
苍南县龙港上对口村至灵溪江苏村联网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苍交[2014]27号文批准实施。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内容为混凝土路面工程及桥梁工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路线全程0.661k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设计4.5m,路面结构形式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5cm厚泥结碎石路面+宕渣调整层(粒径4-7cm),桥梁一座净长30米,宽8.5米,设计为公路二级桥梁;下部结构为100cm直径混凝土灌注桩基础、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空心混凝土板板梁。质量目标:合格。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资质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业绩要求:自201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混凝土灌注桩桩径1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
4、投标单位在开标之前必须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或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办理程序详见苍南县招投标网www.cnztb.com.cn),并缴纳席位费。招标文件、施工电子图纸统一在中心网站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3日09 :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8幢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交易证(有效期内)、提供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6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招标人定于2015年11月13日 09 :30时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公开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核验签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中登记的为准。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8、应按规定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
银行帐户:201 0000 8543 7572
招标 人: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地 址:苍南县龙港镇镇前路
电 话:0577-68580626
传 真:
联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溪镇玉苍大厦A栋一单元1202室
电 话: 0577-68810100
传 真: 0577-68810505
联系 人: 黄先生
苍南县龙港上对口村至灵溪江苏村联网公路工程招标文件
封面
龙港上对口村至灵溪江苏村联网公路工程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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