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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
发布时间: 2020/7/21   访问次数:   

 

  招标编号:A3303270480001088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已由龙港市经济发展局(龙经发投【2020】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由龙港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投资约 4880万元,工期为24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管道、景观围墙、景观绿化、路灯及交通设施等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企业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722日至2020727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82009:30,地点为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7月22日2020年 7月28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7月29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后续可能会根据疫情变化和最新规定(若有)发布更正公告,请持续关注。

8. 联系方式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人:洪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889058

招标代理: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蔡先生

   话:15355942212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721

 


附件:
1、工程量清单.zip
2、图纸.zip
3、电力图纸.rar
4、龙港市彩虹大道(东城路-世纪大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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