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交易信息 >> 龙港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 交易公告
龙港镇咸园村截污纳管工程
发布时间: 2016/6/21   访问次数:   

招 标 公 告

LGJS160621-016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龙港镇咸园村截污纳管工程

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咸园村

四、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80万元

五、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截污纳管工程施工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八、资质要求: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按原建设部颁发的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项目负责人符合苍政发【201319号文件规定)。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提交材料:1、交易证、工程承包报名表(一式三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2、项目管理班子(五大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注册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安全员的岗位证书);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十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622日至2016627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地址: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

十三、代理单位联系人:黄先生:0577-68810100   

                      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577-68099711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1

作者:cnztb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