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LGJS160621-016 一、建设单位: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龙港镇咸园村截污纳管工程 三、工程地点:苍南县龙港镇咸园村 四、工程概况:投资金额约80万元 五、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截污纳管工程施工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工期要求:60日历天 八、资质要求: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按原建设部颁发的建建【2001】8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无在建工程,且项目负责人符合苍政发【2013】19号文件规定)。 九、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十、提交材料:1、交易证、工程承包报名表(一式三份)、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2、项目管理班子(五大员:注册建造师、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及复印件;3、企业法人代表、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注册建造师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和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安全员的岗位证书);4、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上述原件备查;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 十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27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十二、报名地址: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区(苍南县龙港镇西二街家具市场) 十三、代理单位联系人:黄先生:0577-68810100 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 0577-68099711 苍南县龙港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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