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LGJS140903-040
苍南县龙港镇倪后村海防公路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海防办[2014]6号文批准实施。苍南县龙港镇倪后村民委员会(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现决定对该项目路面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路线全程2.15km,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5.5m,路面宽度设计4.5m,路面结构形式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5cm厚泥结碎石路面。质量目标:合格。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资质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在开标之前必须到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或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证,办理程序详见苍南县招投标网www.cnztb.com.cn),并缴纳席位费。招标文件、施工电子图纸统一在中心网站下载;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4、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4年
9月
26日
09 :3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
单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龙港镇西二街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出示交易证(有效期内)、提供由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工本费600元,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招标人定于
2014年
9月
26日
09 :30时在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公开开标。本工程开标会议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参加。
7、应按规定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投标担保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港支行
银行帐户:201 0000 8543 7572
招 标 人:苍南县龙港镇倪后村民委员会
地 址:苍南县龙港镇倪后村
电 话:18668794550
传 真:
联 系 人:倪先生
招标代理: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灵溪镇玉苍大厦A栋一单元1202室
电 话: 0577-68810100
传 真: 0577-68810505
联 系 人: 黄先生
苍南县龙港镇倪后村民委员会
苍南县龙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九月三日
苍南县龙港镇倪后村海防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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