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苍南县龙港镇第四小学南教学楼拆建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龙港镇第四小学南教学楼拆建工程(编号:A3303270480000547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答疑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原招标文件第16页 4.2.5中: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2)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本单位参保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现修改为:开标会议应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派的该工程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如委派该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的,必须持有并出示法人签署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在本单位参保的有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中注明“已到账”的最后一个日期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须盖有公司印章。
2、本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
苍南县龙港镇第四小学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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