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CNXC2025-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新区东扩区江滨公园绿化提升工程设计,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苍南县新城中心区横阳支江北岸,西至苍南大道,东至山海大道(即图纸上的东风大道),北至江滨路,南至横阳支江,红线范围总面积约62152.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景观、防洪堤的改道、驳岸、新建水闸、夜景照明、标识标牌及城市家居设置、3处特殊建筑、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费用约1150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63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设计内容包括建设内容中的园林的方案设计和水利的方案及初步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设计内容详见第五部分“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有关现行设计规范、规定、标准。
2.4设计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取得工程施工图图审合格书为止。
2.5设计工期要求:设计总工期:50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园林和水利方案设计及优化(含估算编制、修改和完善);其中水利方案设计通过业主单位确认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补充、修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或②或③: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另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③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连续3个月(标注“已到账”)的社保证明,若投标设计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则须提供该设计企业注册成立至投标截止日期内的有效社保证明。
(三)其他:
3.4其他要求: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②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提供“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对外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带网址的网页复制件;③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乡镇及建设平台-交易公告栏(网址:http://ggzy.cncn.gov.cn/TPFrontNew/)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南楼1楼开标室(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1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提问时间:2025年12月10日下午16时30分之前。
5.4答疑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下午17时之前。
6.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6日09时30分
7.招投标方式
本项目公开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7-5990902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577-68117263,13757897701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