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垟贡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综合用房工程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灵溪镇垟贡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综合用房工程(招标编号:LXZB20250327)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的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阅读。
一、原招标文件68页附件5授权委托书,代理时限原“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7日”更正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9日”。
二、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灵溪镇垟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苍南县灵溪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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