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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亭镇崇家岙村内岙河道护岸加固工程
发布时间: 2026/3/17   访问次数:   

炎亭镇崇家岙村内岙河道护岸加固工程

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炎亭镇崇家岙村内岙河道护岸加固工程》(招标编号:YTZB20260313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原招标文件6、7页如采用保险凭证的,应为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现更改为如采用保险凭证的,应为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

2原招标文件8页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温州市域内的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保险电子凭证可替代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汇账单及相关复印件”现更改为“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向招标代理单位提供相应的银行保函(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凭证(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保险电子凭证可替代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炎亭镇崇家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苍南县炎亭镇招投标中心

2026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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