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镇第一中学操场司令台等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补充文件002号
各投标人:
根据灵溪镇第一中学操场司令台等附属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编号:A3303270480001754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一、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7页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保证金专户”改为“投标保证金汇入的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二、本补充文件与原招标文件、补充文件001号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灵溪镇第一中学
中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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