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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2024年度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4/4/22   访问次数:   

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代管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项目编号:苍产告字[2024]09号

. 原公告发布日期:2024-4-10

.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银行基本条件要求

监管评级须达到一定标准,并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且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B级及以上。

删除

2

评分细则中“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依据2023年度苍南县金融办考核评分表”银行业绩考核总分≥80分的得25分、80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70分的得23分、70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60分的得21分、60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50分的得19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50分的得17分,未列入考核结果名单的得0分。(由投标银行自行提供苍南县金融办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依据2023年苍南县鼓励和支持金融业发展改革与创新业绩考核评分表”银行业绩考核总分≥80分的得25分、80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70分的得23分、70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60分的得21分、60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50分的得19分、银行业绩考核总分<50分的得17分,未列入考核结果名单的得0分。(由投标银行自行提供苍南县金融办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3

评分细则中存款余额

以人民银行提供的202312月底存款余额为准由投标银行自行提供人行苍南支行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由投标银行自行提供2023年12月底存款余额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4

评分细则中贷款余额

以人民银行提供的202312月底贷款余额为准由投标银行自行提供人行苍南支行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否则不得分。

由投标银行自行提供2023年12月底贷款余额的证明材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4-26,14:30

2024-4-2814:30

.其他事项:

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的,以本更正内容为准,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伍女士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61号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振丙    

联系电话:0577-68810100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仕华家园3幢一单元301-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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