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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金乡镇五星花苑2-3幢103室(一层)等9 套商业用房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6/5/12   访问次数:   

金乡镇五星花苑2-3幢103室(一层)等9 套商业用房拍卖公告

苍产告字[2026]12

受委托,定于2026611500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1(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举办拍卖会,将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金乡镇五星花苑2-3幢103室(一层)等9 套商业用房,见下表:

标的

标的名称

建筑面积

(㎡)

土地面积(㎡)

所在层次

用途

起拍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五星花苑2-3幢103室

36.17

7.78

1

商业

14.468

5

2

五星花苑2-3幢104

36.74

7.9

1

商业

14.696

5

3

五星花苑2-3幢105

36.17

7.78

1

商业

14.468

5

4

五星花苑2-3幢106

50.35

10.83

1

商业

20.14

5

5

五星花苑2-3幢107

53.49

11.51

1

商业

21.396

5

6

五星花苑4幢101

80.4

16.43

1

商业

30.552

5

7

五星花苑4幢102

50.61

10.34

1

商业

19.2318

5

8

五星花苑4幢103室

53.77

10.98

1

商业

20.4326

5

9

五星花苑5幢102

54.68

13.1

1

商业

20.7784

5

注:以上所有标的权利性质均为出让/动迁房不动产登记时间:为2018年1建造时间为2017年,所在层数均为1层。

本次拍卖为无保留价增价拍卖,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二、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不可联合申请。

三、报名登记时间、地点:2026528至6月1日上午11:00时止(工作时间),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四、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6531日下午16:00时,在标的所在地。

五、有意竞买者携带有效证件(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必须由报名单位(人)缴纳,不可他人代缴。拍卖成交者,保证金转为先期付款。未成交者,保证金无息退还。

保证金汇入账户1: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工行苍南支行;账号:1203284029200460440。

保证金汇入账户2:苍南县招标投标工作指导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浙江苍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232237066;行号:402333611014。

六、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对标的物中止拍卖。

七、咨询电话:68708510(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506775812(拍卖公司)

苍南县金乡卫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温州中天拍卖有限公司

   2026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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