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墩镇玉苍村库区四好公路照明工程(文化礼堂至溪边路段)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桥墩镇玉苍村库区四好公路照明工程(文化礼堂至溪边路段)(招标编号:QDZB20250523006)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原招标文件第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第4点“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调整为“4、项目班子成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按机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配备)”。
2、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桥墩镇招投标分中心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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