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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国道后槽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场地及附属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2/10   访问次数:   

 

228国道后槽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场地及附属项目一期工程

补充文件001

各投标人:

根据《228国道后槽安置点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室外场地及附属项目一期工程》(招标编号:MZZB2026020400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招标文件第6页投标保证金“3、①如采用保险凭证的,应为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现更改为3、①如采用保险凭证的,应为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

2、招标文件第8页注意事项“1、提供①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温州市域内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保险电子凭证可替代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银行保函(温州市域内的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以上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现更改为1、提供①保险机构出具的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保险电子凭证可替代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②银行保函(商业银行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及复印件【以上种材料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一】

3、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告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马站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马站镇招投标中心

202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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