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A3303270480001123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填方工程已由龙港市经济发展局龙经发投【2020】1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龙港新城产业孵化园-填方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为准。本工程招标总投资约348万元,工期为 4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龙港新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按住建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14】39号文件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企业业绩:/。
3.4 其他要求: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2、投标企业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3、投标人须是龙港市优质建筑业企业名单库(第一期)内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的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共资源专题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招标答疑在网站招标提问区匿名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4日15:00,地点为龙港市西二街家具市场--龙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
5.4 答疑时间:2020年8月13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共资源专题网上上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此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登录苍南县人民政府门户-公共资源专题网上交易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确认投标状态。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工作,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2未在温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主体信息库入库的单位,请按照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苍南分网最新公告《关于停止办理建设工程企业库入库和基本信息变更的通知》的要求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入库和信息变更。
7.3 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0577-59950223
招标代理: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0577-59963182
龙港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