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赤溪镇龙魁线至烟水四好农村路工程
招标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赤溪镇龙魁线至烟水四好农村路工程(编号:A3303270480001122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本项目资质要求中“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满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更改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满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在2020年8月3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修改为“投标人在2020年8月13日17时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送至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计划财务科”
3、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评审中项目经理身份证只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删除原招标文件中关于关于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条款。
4、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苍南县交通运输局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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