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县城新区锦绣路道路工程项目(K0+963-K1+300)招标补充文件001号
各投标人:
根据苍南县县城新区锦绣路道路工程项目(K0+963-K1+300)(编号:A3303270480001064001001)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发布补充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应优先于招标文件阅读。
1、本工程开标时间因故延期。原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8月7日9时30分”均修改为“2020年8月26日09时30分”。
2、原招标文件中“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 2020 年8月6日 17 时前,”修改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28 日内继续有效,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 2020 年8月25日 17 时前,”
3、原招标文件与本招标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为准,其余未尽事宜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苍南县县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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