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抄表服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抄表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0358
项目名称: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抄表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69.00
最高限价(万元):69.00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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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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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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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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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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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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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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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抄表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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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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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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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水表抄表、验收、发放缴费通知、开停水及社区服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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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场地、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 至2020年08月24日15点00分,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3、方式: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
4、售价(元):0
5、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
3、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24日15点00分
4、开标地点(网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电子公告板所显示的开标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4、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关于投标文件递交的相关说明:
①投标人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但须备注当面签收确认,并提前5天与我公司经办人联系。否则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而产生投标无效的后果,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寄接受人及联系方式:金扬滚 15990799335
邮寄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
②允许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做好投标文件的密封工作。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人员不得超过1人,且持有“绿色健康码”,体温不超过37.3℃,不得聚集。以上两种递交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③供应商采用邮寄投标文件需注明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需要供应商澄清或签字确认的,供应商代表未到现场的,则发送询标或签字确认相关内容至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电子邮箱,供应商代表30分钟内澄清、说明、确认或者更正的回复发送至邮箱3367780171@qq.com.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澄清或确认的则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苍南县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公园南路9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 先 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59860302
质疑联系人: 丁 先 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59860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鑫鑫财富中心1幢601室
传 真: 0577-68882001
项目联系人(询问):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7-68882000
质疑联系人:金扬滚
质疑联系方式:1599079933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苍南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 0577-68511599
联 系 人 : 易 先 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59867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