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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宜山镇A-37地块
发布时间: 2020/7/24   访问次数: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0] 16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098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宜山镇A-3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名称

宜山镇A-37地块

宗地

面积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8274平方米,其中出让面积16624.4平方米,行政划拨面积1649.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宜山大道以南、规划道路(华洋路)以西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安置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国有划拨

容积率

2.3

地上总建筑面积

42030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大于1200平方米

绿地率

35%

建筑高度

54,同时住宅建筑高度不小于24

 

 

建筑密度

25%

保证金

1432万元

 

 

起始价

7158万元(不设底价)

加价

幅度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20814900

挂牌截止时间

2020827900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商业建筑部分不得设置专业市场,旅馆建筑不得分割销售(转让)。

3该地块内含宜山镇宜二村返回地政策处理安置用房共计住宅建筑面积3794平方米,由地块竞得者代建。地块竞得者需建成28套安置房,每套建筑面积约135.5平方米,允许误差为±2%,误差面积按政府代建综合单价进行找补。安置房应集中设置在地块东南角,原则上按幢为单位进行设计建设,如设计方案经论证后整幢建筑面积大于3794平方米且必须与其他商品房联合建设的,则以该幢建筑物靠近东南方的一侧单元中间楼层为基线,分别往上、下安排安置房,如该一侧单元房屋数量不足的,不足部分再从相连的单元按上述办法安排补足。

4项目竣工验收后安置用房产权移交给宜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房代建综合单价为3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停车位),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由宜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一次性支付,误差面积按代建综合单价进行找补。地块出让成交确认后,宜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安置房住宅分摊用地不再另行办理划拨供地手续,安置房相关建房手续委托竞得人办理,与其他商品房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相关费用由竞得者承担

5涉及安置房的套型、建筑设计方案及重大设计变更须经宜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安置房与商品房要求必须采用相同建筑用材、建筑品质、建筑风格,并且同步建设、同期交付

6本地块实行同一小区(不可分割和任何形式隔离)配套设施集中布置,并共享、统一物业管理模式

7竞得者需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宜山镇宜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宜山镇宜二村A-37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并于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和《宜山镇宜二村A-37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者如拒绝签订《宜山镇宜二村A-37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的,则视为违约,没收竞买保证金1432万元人民币;如宜山镇宜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拒绝签订《宜山镇宜二村A-37地块安置房代建管理协议书》的,则该地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宜山镇人民政府,由宜山镇人民政府履行回购协议

8、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过程中,当地块竞价总价未达到10658万元时(溢价率48.90%)按“价高者得”方式确定受让人。当地块竞价总价达到10658万元时,地价予以锁定,转为在此价格基础上竞报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的程序,每次竞报面积增幅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并以竞报面积最高者确定受让人,最高竞报面积为41600平方米,首个竞报最高面积的竞买人直接确定为竞得入选人。政策性用房(住宅)品质应不低于该地块商品住房品质并要求集中布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不少于竞报的政策性用房(住宅)面积,以套为单位无偿移交给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政策性用房(住宅)需按浙江省工程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DB33/1021-2013)》配建地下机动车位并无偿移交给苍南县宜山镇人民政府(配建地下机动车位需集中布置)。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20 814900分至 202082517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82517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余额竞得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0577-68708526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13615872818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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